以類別搜尋
以關鍵字搜尋
各種立案申請
(補習班、運動訓練班、長照機構等)
產品名稱
台北市補習班立案
服務編號
1024
Line ID:0978677977即時洽詢

■主管機關:台北市政府教育局(按我)
■申請說明:
1. 補習班依申請面積概略分為「屬一般服務業之大型補習班」及「屬一般事務所之小型補習班」。

   2. 補習班設置分二階段申請: 

(1) 籌設許可階段:準備建築圖說、消防圖說、申請文件等向教育局社教課提出籌設許可。 
(2) 立案階段:獲准籌設許可設置者,在向教育局申請立案會勘。
申請步驟:
1.大型補習班:先向建管處申請建築物用途變更,再準備建築圖說、消防圖說、申請文件等向教育局社教課提出籌設及立案申請 
2.小型補習班:準備建築圖說、消防圖說、申請文件等向教育局社教課提出籌設及立案申請,為單一窗口之申請方式。
應備文件:
一、籌設申請:
A、班舍面積>200㎡之情形:
1.設班計畫書
2.班址及班舍位置圖
3.教學科目表
4.教學課程進度表
5.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、身分證件影本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
6.班舍建築物核准做作補習班使用之建築物(變更)使用執照、核准平面圖及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
7.組織規程及學則
8.共同設立人名冊
B、班舍面積≦200㎡之情形:
1.設班計畫書
2.班址及班舍位置圖
3.教學科目表
4.教學課程進度表
5.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、身分證件影本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
6.「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下建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」、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應附文件及擬變更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各3 份。
    (註:土地分區使用證明、建築改良物謄本、地籍圖謄本、使用執照謄本、建物測量成果圖等資料可由本府市政資料庫查詢得免附。)
7.組織規程及學則
8. 共同設立人名冊
二、申請立案:
1.立案申請書
2.擬聘教職員履歷名冊
3.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(如係租賃,應附租賃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,期間須在二年以上,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,該班舍須有獨立之門牌號碼)
4.財產目錄
5.  設立(代表)人相片二吋二張(法人附設免附)
■表格下載:(按我)
■注意事項
設立補習班班舍總面積(含專用廁所,不含陽台及共用部分)不得少於70㎡,教室總面積不得少於30㎡,平均每一學生不得少於1.2㎡。
 



美景【建築+室內】生活夢工廠

周  泳  成  建   築  師  事  務  所
地址:10478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50號3樓之1          (中山國中捷運站;錦州街口)
電話:02-25041776 | 傳真:02-25041775| 電子郵件:dreamer5395@gmail.com

隱私權規範

本網站不會進行個人資料之收集、不將消費者提供之聯絡方式(電郵、電話等)用於推銷性行銷,

或是與上述目的相關之活動;本網站亦不會連往或重新導向至此類型網站之頁面所刊登的廣告。

 

Designed by ezB2B2C